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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2023
全新食肆牌照申請及餐廳裝修注意事項除了頂讓現有的餐廳牌照外,有意開飲食生意之人士,亦可以考慮租舖位做裝修及自行申請食肆牌照,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的食肆牌照申請指南,申請人需委聘專業人士及注意以下條件 : 註冊結構工程師 如要進行大規模更改或增建工程,或不熟悉有關的《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應聘用一名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 進行消防裝置及設備的裝置或增建工程,及確保通風系統的裝置工程及相關的通風系統圖則符合《附表所列處所通風設施規例》和消防處的消防規定。
註冊專門承建商 有關通風系統工程類別,證明有關的機動合乎規定。
註冊電業承辦商 進行一切所需的電力工程(包括新裝置、更改、增建或維修工程)。
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 設計、建造、安裝、更改及投入運作氣體裝置。
獲批准的分銷商 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供應瓶裝石油氣和進行相關的氣體裝置工程。
屋宇署備存的經批准建築圖則,及政府租契的條件。 廚房、廁所及座位間裝設獨立通風系統的處所。 參考環保條例確保排水、空氣污染、噪音管制、廢水管制(排放標準)及廢物管制方面合乎規定。 如果是樓上舖,請確定樓面有足夠荷載,及有足夠逃生途徑。
以下為出牌不應選擇事項:位於工業或貨倉大廈內的處所。 位於大廈上層作住宅用途的處所。 位於地庫第四層或以下層數的處所。 位於指定作緊急用途的地方的處所。 位於註冊學校、幼兒中心、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正下層的處所,以免對該等設施構成火警威脅。 只有一道樓梯的大廈的上層單位。 位於違例建築物或有違例建築工程的處所。 根據《建築物條例》不計算在發展計劃的總樓面面積內的地方處所,例如機房、一般康樂設施和會所。 同一樓層劃分單位的處所,而該劃分使其他單位沒有足夠的逃生途徑。 拆除為殘疾人士提供的批准設施。 計劃使用設有沙井或糞管、污水管及雨水管的地方作為廚房、食物配製室及碗碟洗滌室。 廚房(食物室)的最小面積擬備建議設計圖則時,首先要考慮的,是食物室(即廚房、食物配製室及碗碟洗滌室)的大小。根據《食物業規例》附表5A的規定,普通食肆及小食食肆均須設有食物室1間或以上,其總面積如下:
普通食肆
其他呎數請參考食環署網頁 小食食肆
其他呎數請參考食環署網頁 廁所(衞生設備)普通食肆和小食食肆須提供的衞生設備數目是一樣的,視乎擬容納的顧客及員工人數而定。有關規定如下:
顧客少於25人:
顧客人數在25-100人:
其他人數請參考食環署網頁
每個水廁廁格的內部面積不得小於700毫米×1200毫米。如安裝槽式尿廁,則500毫米長的尿槽,當作一個間格式尿廁。每個尿廁前面須有至少500毫米×500毫米的空間,供使用者站立。如設置尿廁廁格,則廁格的內部面積不得小於1000毫米(深)×500毫米(闊)。如擬開設的食肆本身沒有衞生設備,但所在的商業大廈有公用廁所供顧客及員工使用,則在食肆牌照的申請中,食環署會接納這情況而加以考慮。處所座位間的顯眼處須張貼位置圖,標明公用廁所的確切位置。牌照申請人須向發牌當局提交載有大廈內公用衞生設備的位置和數目的經批准建築圖則或發牌當局可以接納的位置圖,以及由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簽署以證明該食肆可使用該等公用廁所和有關維修保養責任的確認書。 更多生意轉讓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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